有車主投訴,今年4月在廣汽本田金華金田4S店花了14萬元訂購了一輛新車,在提車當天準備簽收時,4S店銷售顧問的一個操作讓車主起了疑心,最終發現合同上的高配車變成低配車,合同也被更改了。

據了解,車主郭先生在提車當天準備簽收時,銷售顧問突然提出要回收購車合同,只能給客戶復印件。郭先生說,“因為第一次買車對合同方面不懂,他(銷售顧問)就說這個原合同要回收的,如果客戶要會給復印件。”于是,銷售顧問拿走了郭先生手上的購車合同,給了一份復印件。
郭先生提車回家后,越想越不對,在他看來合同原本就是一式兩份,4s店沒有回收的理由,沒過幾天他就把車開回了廣汽本田金華金田4S店。郭先生提出,事業單位購車要備案,以這個名義向4s店要回了原購車合同。
拿回購車合同后,郭先生發現了異常。對比原合同與復印件,能看到明顯區別,其中原合同簽定的是“先鋒版”,復印件上卻寫著“精英版”,兩個版本的配置差了11項。


在郭先生看來,自己看中的是廣汽本田繽智先鋒版1.5L,付的錢也是先鋒版,最后提了一輛精英版,復印件的合同也變成精英版,這讓他難以接受。
針對客戶提出的“合同回收”與“配置不符”一事,廣汽本田金華金田4S店銷售經理沒有作出正面回答。他表示,“這兩份東西現在說不清楚了,合同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去判斷會好點。”
隨后,4S店方面給出解釋稱,當初郭先生花14萬購買的車輛就是低配精英版,只是銷售員疏忽寫成了高配先鋒版,屬于筆誤,愿意承擔這方面的責任。

4S店銷售經理表示,我們愿意按照郭先生認為的那個車型交付給他,并且產生的差價不用郭先生承擔。
最后,郭先生表示對此并不認可,而是把低配車當高配車賣給他,在他看來,4S店早已做好了欺騙的準備。
對于此事,究竟是“筆誤”,還是“欺騙”,已經很難說清楚了。作為一家大品牌4S店,出現任何的疏忽,在發現問題后應該主動向客戶解釋,消除誤會,而不是隱瞞情況并偷改合同。一旦被認定為欺詐行為,后果很可能就是退一賠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