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新聞網4月7日訊 4月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準入管理規定進一步放寬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門檻。
據悉,此次主要刪除了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要求,降低企業準入門檻。將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停止生產的時間由12個月調整為24個月;刪除有關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申請準入的過渡期臨時條款;刪除新建純電動車乘用車生產企業應同時滿足《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管理規定》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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