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車因部分載貨汽車的車載診斷系統存在造假行為,被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處以1.7億元罰款,創下車企環保罰單最高記錄,也是今年車企第二張罰單。
今日,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別濤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生態環境局在對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江淮牌特定型號車輛進行抽檢時,發現抽檢車輛的車載診斷系統功能性檢測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生產企業對污染控制裝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行為。
別濤還透露,江淮汽車已經繳納罰款。

2019年6月28日,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對江淮汽車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江淮汽車針對污染控制裝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違法行為停產整治,沒收這一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二倍罰款,共計1.7億元。


隨后江淮發布公告顯示,此次抽查的車輛為京五排放標準(第1階段)的載貨汽車產品,只在北京銷售,該款產品共計765臺,隨著2018年9月1日北京實施京五排放標準(第2階段),該款產品已經停產,因此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本次罰沒款將計入2019年公司損益。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公司名稱為“江淮汽車”,其控股股東為安徽江淮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25.23%,其背后的實控人則是安徽省國資委。江淮汽車是一家集商用車、乘用車及動力總成研發、制造、銷售和服務于一體的綜合型汽車廠商,還與大眾汽車、蔚來汽車成立了合資公司。
除此之外,2019年車企第一張罰單落在長安福特身上,長安福特因壟斷行為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處罰1.63億元。針對此事,長安福特發布官方聲明稱,尊重并執行國家相關部門反壟斷調查所做出的處罰決定。作為股東方的長安汽車發布公告表示,處罰對公司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