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CNBC報道,雖然Uber董事會以及高管們決心重新開始,打造2.0版Uber,但是,Uber卻依舊受制于過往的“黑歷史”,尤其是法律層面上的各種訴訟,或將制約公司的未來發展。
在結束內部工作文化調查之后,部門員工可能會面臨新起點,但是,在美國Uber依舊面臨著幾個方面的訴訟,而據律師介紹,為應對這些訴訟,Uber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律師指出,Uber在美國面臨著六起重要訴訟,或將影響公司的成長。
一、工作場所歧視、性騷擾以及報復訴訟約215起
近期針對Uber工作文化方面的調查最終導致了至少20名員工的離職。而另一項13頁的調查則建議Uber進行徹底檢查。據了解,Uber總共調查了215起投訴,其中54起涉及歧視、47起性騷擾、45起表現不專業、33起欺凌、19起其他形式的騷擾、13起報復、3起人身安全以及1起無故解聘。

盡管Uber正在采取措施,以確保上述惡性事件不再發生,但是分析師菲爾·貝贊森(Phil Bezanson)表示:“雖然他們正在全力朝著爭取的方向發展,但是這不能抹去他們過去犯下的錯誤。” 貝贊森指出,當人們看到針對Uber工作文化的調查報告之后,潛在的受害者們可能會有提起訴訟的想法。
據法律專家介紹,Uber是否會遭到前員工們的起訴受多重因素的影響,比如針對員工們的投訴,Uber是否及時合理處置,員工與經理們是否有足夠的互動交流。通常情況下,一旦爭議發生,員工們可能會為了私了其中的法律問題而簽署離職仲裁協議。一旦員工離職時簽署了協議,他們的前雇主則不再承受相關的法律責任。
雖然外界尚不清楚Uber是否要求離職員工簽署離職協議,但是勞動法專家表示,一些不滿的員工可能會拒絕簽署協議,或者以此為借口爭取更多的離職補償。不過,一旦離職員工們尋求集體訴訟,那么公司面臨的麻煩則會更大。
而據目前所收集到的信息來看,至少一名前員工正在嘗試起訴前雇主Uber。加州公平就業部門的文件顯示,一名前員工已經以“訴訟權”的名義對Uber發起了訴訟。而有推文對此也表示歡迎,推文寫道:“很好,終于被Uber傷害的眾多女士之中的一位已經站出來起訴Uber。女雇員們被迫接受離職仲裁,她們沒有得到公平對待。”
二、性侵受害者的追討
目前,對Uber造成最惡劣影響的則是針對前高管艾瑞克·亞歷山大(Eric Alexander)的指控。2014年一名26歲的女乘客聲稱遭到了Uber司機的強奸,而亞歷山大卻獲取了該女子的私人醫療記錄。在壓力之下,亞歷山大辭職。據科技網站Recode報道,Uber高管們很難相信女子遭強奸的說法,他們猜測該女子是競爭對手請來故意陷害Uber的。
上周四,該女子起訴Uber,聲稱Uber闖入其私生活,并破壞其名譽。在之前的強奸案訴訟中,Uber支持原告,并于2015年與一名女士和解。當時,CEO特拉維斯·卡蘭尼克公開表示,他將采取一切措施使犯案者繩之以法,在受害者康復過程中,他支持受害者及其家人。律師表示,在本次案件中,國際法是否適用還不得而知,但是,這項訴訟是對Uber品牌的另一個沖擊。
三、深陷司機分類的苦海
上周紐約法院的一項判決或顛覆Uber的商業運營模式。一名法官判定,三名紐約Uber司機應當享受員工福利,而法律界內則認為,這種判決或將開啟先例,Uber司機們也將享受員工待遇。

此前,Uber一直認為,司機們使用自己的汽車,可以自己設定工作時間,他們是獨立承包商。但紐約以及其他地方監管當局發現,Uber對于司機們有著相當程度的管控,因此將Uber司機們當作公司的雇員。
雖然Uber正在進行內部整改,但是,如果Uber繼續將司機們當作獨立承包商,雙方之間的緊張關系或進一步加劇。法律與咨詢公司tHRive Law & Consulting分析師凱特·比斯科夫(Kate Bischoff)表示:“看一下Uber失敗的企業文化,現在我們知道,在Uber工作不一定很愉快。看起來,Uber也有著類似的兄弟文化(bro culture),這不是個好事。單獨看每一起案例,這些案例看起來愈發真實可信。所以,如果Uber對待司機非常差,當然,人們也會嚴肅對待這個問題并給出相應的反擊。” 同時,有專家指出,Uber對待司機的方式正在影響人們對該初創公司的看法,而Uber招募技術人員也將變得困難。
四、與Waymo關于知識產權的爭奪
谷歌母公司Alphabet的自動駕駛部門Waymo已經正式起訴Uber,指控Uber竊取了Waymo自動駕駛技術的核心技術。事件的主角是名為安東尼·萊萬多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的工程師。萊萬多斯基曾深入介入谷歌的自動駕駛項目,而隨后他離開了谷歌,并成立了自己的初創公司Otto,而Otto之后被Uber收購。
Waymo的律師聲稱,萊萬多斯基從Alphabet處竊取了核心技術,在離開Alphabet之前已經與Uber進行了接洽。萊萬多斯基目前已經被Uber解雇,但他嘗試行使憲法修正案第五條的權力,拒絕回答任何問題。但法院強調被偷取的文件應該被修復。
大法官威廉·阿爾蘇普(William Alsup)也要求將上述案件移交至美國司法部,以調查是否存在竊取商業秘密。如果針對Uber的指控成立,Uber的自動駕駛測試或將戛然而止,公司未來命懸一線。
五、“灰球”軟件;
六、信息收集調查
據路透社報道,美國司法部上個月已經開始了針對Uber“灰球技術”(greyball)的刑事調查。《紐約時報》曾報道稱,Uber采用高科技來識別和規避官員的檢查,以阻止其司機被貼罰單。這個軟件允許Uber為欺騙執法人員,在App上顯示虛擬的司機頭像,或顯示當前沒有車輛正在行駛。
無獨有偶,Recode報道稱,聯邦貿易委員會正在調查Uber處理所收集信息的方式。而這些持續不斷的負面新聞或將影響公司融資的能力以及未來發展。